馬德里商標申請
馬德里商標申請
· 馬德里申請所需資料
1、申請人的名稱、地址(在合同中寫明其名稱及地址的中英文表述); 2、商品/服務的國際分類及指定使用的商品/服務項目等信息(使用新的馬德里註冊確認單); 3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(個人:身份證;企業:營業執照副本); 4、清晰的商標圖樣電子版(JPG格式;如果是彩色商標,請提供3張書面的彩色商標圖樣,規格為8×8CM); 5、代理委託書; 6、《商標註冊證》/《受理通知書》複印件。 · 申請流程 · 優勢 温馨提示: 1、馬德里註冊沒有商標證書,只有一張證明,拿着證明再單獨去日本或韓國或者其他國家再辦證書,還要產生其他的費用;
1、手續簡便 :一份表格,一種語言即可申請
2、費用低廉 :費用便宜,指定國越多,越實惠
3、根據市場,可單獨指定國家
2、後續程序複雜,如果商標被駁回或異議,需要重新委託代理機構進行答辯,產生其他的費用;
3、必須以國內商標註冊為基礎,即必須先在中國申請或註冊商標;
4、中心打擊原則,註冊之日起5年內,基礎商標被撤銷或駁回,其效力及於所有指定國家。
有關辦理過程中的具體事宜及建議,您可以聯繫我司專業顧問詳細瞭解或上門面談。 貝法易商標部專業顧問:陳小姐 手機:135 8055 0718 掃描微信二維碼可添加商標顧問>>> | ![]() | ||